生態環境部數據顯示,今年進入秋冬季以來,截至11月26日,京津冀及周邊“2+26”城市共發生6次區域性污染過程,比2019年同期增加1次,屬于正常波動范圍。但今年6次污染過程中,只有2次是重污染過程,其余4次為輕至中度污染。2019年同期出現的5次污染過程中,有4次是重污染過程,1次為輕至中度污染。今年的重污染過程次數比去年同期減少了50%。